工作职责
党委办公室、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: 2023-08-07 22:06:28 访问次数:399

党委办公室、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,负责学校文秘、信访、信息与统计、档案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同时负责督查党政重要会议决议,协调党群与行政工作的综合事务管理和服务部门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1、组织起草和审核学校综合性工作报告、工作要点、总结、规划、计划等文件;组织拟订全校性规章制度;参与政策与发展研究工作、咨询与讨论工作。

2、组织安排党委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及全校性重要会议,确定会议议程,做好会议记录,编印会议纪要。

3、做好督办和调查研究工作,检查、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党委会议、院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。

4、根据学校的决定及学校领导的指示,组织协调全校性重大活动。

5、管理学校党委、学校和党政主要领导印章,负责全校印章的刻制、启用;审核、开具对外介绍信。

6、管理学校公文行文工作;审核和管理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、协议;负责学校各系(部)、处室各类请示、报告的呈报工作。

7、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工作日程,协调全校党群与行政部门重要会议及相关工作。

8、负责学校对外的联络与接待工作。

9、组织学校教育事业等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、汇编、呈报工作;指导学校各部门开展统计工作。

10、管理学校综合档案室,负责学校综合档案工作,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开展档案建设。

11、负责全校信息管理工作,向省教育厅、省机电集团公司报送有关信息;编印《简报》等学校综合性、基础性资料。

12、协调校内的政治稳定工作,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预案,维护学校的稳定;负责学校紧急信息和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。

13、管理院长信箱,处理上级单位以及群众的来信、来访工作;负责全校机要、保密及机要通讯工作。

14、负责公务车辆调度与管理工作。

15、负责学校报刊、杂志的收发工作。

16、管理学校各类会议室,并负责调度与使用;办理学校领导的日常办公事务和公函等事项。